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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4-09-29 浏览: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安庆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拟推荐刘敏等2位同学参评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9月29日-10月3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反映。
地点:红楼二楼229办公室,电话:0556-5500569。
特此公示。
附件:人文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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