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按照国家、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及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下设复试工作组和纪检监督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历史)、汉语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专业各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负责考生各项考察工作。
(二)复试工作组负责与参加复试考生的联系。
二、复试名单确定
(一)一志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复试的总分标准为:
培养单位及代码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总分标准 |
002 人文学院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367 |
045109 | 学科教学(历史) | 国家线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国家线 |
050100 | 中国语言文学 | 国家线 |
060200 | 中国史 | 国家线 |
(二)调剂考生:符合学校调剂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复试差额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学科教学(语文)专业暂无调剂计划,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学科教学(历史)、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尚有部分调剂指标,请关注研究生院及学院网页有关调剂通知与具体要求。
(三)复试名单见附件,请考生在学院网页、研究生院网页自行查询。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一)复试方式
我院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复试。今年复试软件平台继续采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参加远程方式复试,考生要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1部手机),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确保网络环境安全可靠。移动“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请考生提前下载电脑桌面端、手机移动端,熟悉使用方式。考前将组织考生进行联调测试。
(二)复试时间
具体复试安排暂定如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模拟测试
4月2日(周日)上午9:00起
一志愿(学科教学(语文)) 远程设备联调测试;
4月2日(周日)上午9:00起
一志愿(学科教学(历史)、中国史) 远程设备联调联试;
4月2日(周日)下午14:00起
一志愿(汉语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 远程设备联调联试。
2.正式复试
4月3日(周一)
上午8:45起 一志愿(学科教学(语文))正式网络面试;
4月4日(周二)
上午8:45起 一志愿(汉语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正式网络面试。
上午8:45起 一志愿(学科教学(历史)、中国史)正式网络面试。
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评分规则
(一)复试内容
本次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课笔试
根据复试科目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在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以及对专业问题的表达能力。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设计考查试题。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题、即时作答。考官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50%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面试
考查笔试时无法考查的内容,重点是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要求考生提前提供如下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根据格式要求在复试环节提供书面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待入学后将组织核验原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考官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和面试表现,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40%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
各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考查内容,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10%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品德考核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实际制定考查内容,通过对照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和与考生交流表现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学院根据2023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命题,满分100分。采用网络在线考核的方式,现场作答,完成后将答题纸拍照上传,每门考核时长30分钟。原始纸质答卷按要求邮寄回学院存档。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评分规则
复试总成绩(F)满分100分,由专业课笔试成绩(a)、专业课面试成绩(b)和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成绩(c)构成。F=a*50%+b*40%+c*10%。
考试总成绩(Z),由初试总成绩(C)和复试总成绩(F)加权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Z=C/5*50%+F*50%。
五、资格审核
(一)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复试考生根据要求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学院根据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提交审查资料、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一志愿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材料(合成为一个PDF文档,命名为“资格审核+姓名+XX专业”):
1.考生身份
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打印)。
2.学历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同等学力考生
本科结业生提供结业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综合考察有关材料
复试考生根据要求提交电子版综合考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等。
以上材料依序编排,首页添加材料目录及页码,考生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合成为一个PDF文档,文件命名:综合考察+姓名+XX专业)。
以上材料请各位考生在2023年4月1日16时前打包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214624031@qq.com。
六、拟录取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调档案。
3.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替考或复试作弊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及格标准者。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4.调剂考生需在调剂系统接收到“复试通知”2小时内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接收到“待录取通知”1小时内确认,否则视为拒绝拟录取。
七、突发事件预案
(一)按规定做好网络保障、健康安全防控等工作。
(二)按要求提前做好联调联试、模拟演练。
(三)复试过程如遇其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研究生院报备。
八、违规处理
(一)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复试工作接受纪委全程监督。
(三)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诉渠道:学院电话:0556-5500956,邮箱:renwen@aqnu.edu.cn。
九、联系方式
一志愿复试考生请加群:QQ群号:658611455
联系电话:0556-5500148
十、本细则由人文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人文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