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校政字〔2024〕34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工组审核,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申报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反映。
地点:红楼二楼216办公室,电话:0556-5500900。
特此公示。
附件:安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申报汇总表
安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