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校政字〔2025〕86号)、《安庆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校政字〔2025〕88号)、《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2025-2026学年度拟认定491名家庭经济困难生,其中特殊困难134人、困难230人、一般困难127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9月22日-9月24日。
因保护学生信息,相关名单可前往红楼229办公室查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反映。
地点:红楼229办公室,电话:5500569;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550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