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20〕7号)、《安庆师范大学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与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政字〔2023〕66号)、《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推荐秦广恒等5位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杨嘉莹等62名同学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9月24日-9月29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反映。
地点:红楼229办公室,电话:5500569;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550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