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办学成果展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RWXY2021-007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9日
采购日期:2021年11月23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市大观区鸿图数码图文快印店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庆市大观区关岳庙街22-2号
成交金额:48225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
供货名称 |
参数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遮光布 |
全遮光 |
3.5*25米 |
30 |
2625 |
2 |
激光投影 |
4K激光 |
1台 |
29500 |
29500 |
3 |
抗光幕 |
120寸纳米微晶 |
1个 |
3500 |
3500 |
4 |
定制实木/钛金玻璃柜 |
50*150 |
8组 |
1400 |
11200 |
5 |
定制实木柜台 |
60*150 |
1组 |
1400 |
1400 |
合计(大写)肆万捌仟贰佰贰拾伍元整 小写:48225元 |
项目单位名称:安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
联系人:潘娇
联系方式:0556-5500960,15855606518
公告期限: 2021年11月24日 至 2021年11月25日(2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师范大学 人文 学院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红楼行政办公室(225)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111室,联系电话:0556-533116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人文学院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