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校政字〔2023〕67号)、《安庆师范大学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与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校政字〔2023〕66号)、《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暨评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2026‑2027学年度拟完成综合测评学生337名,其中一等奖学金108人、二等奖学金220人(五好学生标兵29人、五好学生干部标兵79人、五好学生126人、五好学生干部94人),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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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