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校政字“2022”23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申报情况进行公示。
经汇总,共61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8-30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与人文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电话:0556-5500569或发送电子邮件到:393440341@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人文学院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