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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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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与社会学院学生党员发展谈话制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5-04-03     浏览: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优秀的大学生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加强党的先进性教育,使他们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安庆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发展党员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加强对党员的培养和教育, 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二、适用范围
        
    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建党对象、积极分子、优秀团员。
    三、具体办法
    (一)谈话人标准
        1 、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重点为从事学生党务工作的总支书记、副书记,总支委员,班级辅导员。
        2 、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工作认真,党性强,讲原则,能够很好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 、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谈话内容
        1 、谈话人要提前了解被谈话人基本情况,提前确定谈话主题。
        2 、谈话人可以根据被谈话人谈话情况,结合实际,确定后续谈话内容和时间。
    (三)谈话实施程序:
    1 、优秀团员谈话  谈话人以班级辅导员为主。谈话目的是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鼓励其改进自身不足,争取早日向党组织靠拢。
    2 、入党积极分子和建党对象谈话  谈话人为班级辅导员和总支委员。谈话目的是通过一段时间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检验其学习成果,引导其学习方向,鼓励其以实际行动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对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出的部分问题予以纠正。
    3 、预备党员谈话  谈话人为总支委员和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谈话目的是通过对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考察,对其所起的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提出批评或鼓励。
    4 、党员谈话    谈话人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谈话目的是强化其党员身份意识,鼓励其在学生群体中充当表率。
    5 、个别情况谈话    谈话人为总支书记、副书记,总支委员和辅导员。谈话目的是在学生党员发展的各个环节出现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教育、帮扶工作,解决学生实际困难。
      四、谈话原则
    (一)培养教育与党的关怀相结合原则   
    善于发现被谈话者身上的闪光点,对于他们取得的进步要予以肯定,本着对党负责对学生帮助和关心的态度及时指出其身上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对下一步的努力提出要求。在谈话中把党的关怀和温暖融入到谈话中带给谈话对象。
    (二)学生的书面和口头汇报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
    谈话人在谈话前,应采取多种渠道了解被谈话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的实际状态,要结合学生自我阐述、书面汇报及群众座谈等形式综合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实事求是,不偏听偏信。
    (三)专业素质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
    针对谈话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侧重指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和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党员作为谈话人,强化谈话对象作为学生和党员的双重角色。
    (四)专门谈话和“学生公寓党支部”建设相结合
    院党总支应丰富谈话形式,不定期开展专门的谈话,灵活谈话内容和谈话时间,同时与学院正在开展的“学生党建进公寓”活动有机结合,通过走访学生宿舍的方式了解谈话对象的生活学习情况。
    五、意义
         实施“学生党员发展谈话制”是我院在推进党员发展承诺制、党员发展公开答辩制工作中进行的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有利推手,是学院党建工作的又一“阳关工程”和“质量工程”,是我院提高党员质量的又一有力抓手。
     
    人文与社会学院党总支
                                               2014 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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