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1. 学校首页
    2. 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1. 学院简介
    2. 学院领导
    3. 机构设置
    4. 规章制度
    5. 联系我们
  • 党建工作
    1. 制度汇编
    2. 基层组织
    3. 工会工作
  • 师资力量
    1. 教师名录
    2. 教授风采
    3. 博士名录
    4. 荣休离退休
  • 本科教学
    1. 规章制度
    2. 专业介绍
    3. 专业建设
    4. 教学教研
    5. 实践教学
    6. 审核评估
  • 学科科研
    1. 学科简介
    2. 研究平台
    3. 科研项目
    4. 科研成果
  • 研究生教育
    1. 招生信息
    2. 导师队伍
    3. 制度方案
    4. 研究生苑
  • 学生工作
    1. 学工组织
    2. 荣誉展示
    3. 就业信息
  • 合作交流
    1. 国际交流
    2. 社会服务
    3. 石楠文学奖
  • 校友之家
    1. 校友名录
    2. 校友风采
    3. 校友动态

党务公开

    党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务公开  -  正文

    人文与社会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公开答辩制实施方案(试行)

    作者:    时间:2015-04-03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建工作,提高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建立健全学生党员发展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坚持党员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完善工作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强化教育管理,优化学生预备党员发展的队伍,切实提高大学生党员质量,为高校的人才培养提供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积极探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确保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学生党员发展公开答辩制,是在党员发展之前,由支部委员会就建党对象一年来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情况、工作表现情况以及对其就党的相关理论知识、党性修养、入党动机等问题进行提问、考核和筛选制度。党员发展公开答辩制,通过好中选优达到精简数量和保证质量,同时也对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同学在考察期内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有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三、发展答辩制的具体要求
    1 、党员发展公开答辩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
    2 、成立党员发展公开答辩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党总支委员、学生支部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组成。
    3 、党员发展公开答辩会由党员发展公开答辩工作小组组织召开,分支部进行,党员发展公开答辩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及学生党员、班级学生群众代表参加,会议由学生党支部书记主持。
    四、发展答辩制的具体过程
    1 、党员发展公开答辩会选拔拟发展的建党对象以一比二的比例进入发展答辩环节,对进入发展答辩环节的建党对象进行答辩小组评议和民主测评,最终确定党员发展人选。
    2 、公开答辩分为培养人介绍基本情况、自我陈述、理论问答、民主评议四个环节。
    3 、培养人介绍基本情况环节要求建党对象培养详细介绍拟发展对象的优势与不足。
    4 、拟发展对象通过PPT展示等方式对入学以来的表现做自我陈述汇报,陈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由拟发展对象陈述对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的掌握与理解;②自身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率作用;③建党考察期期内的学生成绩与社会实践;④自身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时间不超过5分钟。
    5 、理论问答环节,党员发展公开答辩工作小组成员从党的理论知识和时事政策试题库中选择问题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提问。
    6 、民主测评。公开答辩结束后,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测评表,测评表分公开答辩情况和平时表现情况两个部分。测评成绩实施百分制,进行汇总后得出平均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7 、答辩工作小组评议。对拟发展对象公开答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考核意见,填写答辩评分表。答辩成绩实施百分制,进行汇总后得出平均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8 、综合考评得分。综合现场答辩和民主测评最终成绩,最终确定当学期拟发展党员名单。
    五、几点说明
        《人文与社会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公开答辩制实施方案》是人文与社会学院党总支结合学生党员发展情况的实际制定的党建创新举措,是学院《层层把关、环环相扣、机制创新、设计引导 —— 构建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立体化体系》党建课题的实践环节,未尽事宜由人文与社会学院党总支和学生各党支部讨论完善。
                                      
     
        人文与社会学院党总支
                               二 〇 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 日


    上一篇:人文与社会学院预备党员发展承诺制实施办法

    下一篇:人文与社会学院学生党员发展谈话制实施办法(试行)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

    邮政编码:246011 联系电话:0556-550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