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作者: 时间:2023-10-07 浏览: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安庆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拟推荐杨宇帆等58位同学参评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7日-10月12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反映。
地点:红楼二楼229办公室,电话:0556-5500569。
特此公示。
附件:人文学院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
上一篇:人文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申报公示
下一篇:人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宣讲会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