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校政字〔2022〕23 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工组审核,现将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申报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与人文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电话:0556-5500900或发送电子邮件到1417140142@qq.com。
特此公示。
安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23年10月8日
附件:人文学院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