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
(经人文学院2021年5月17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业管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基于《安庆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17]70号)和《安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校政字[2019]44号)等文件要求,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人文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 学业预警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由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情况建立相应的预警档案并发出预警通知单。
本办法所指课程为学生在读期间所修第一课堂的专业必修课(含体育测试、阳光长跑)、专业选修课、校级公选课等;第二课堂的公共艺术教育课、劳动教育课等。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辅导员组成学业预警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
第五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一)确定名单
每学期开学四周内,教务科统计汇总已经达到学业预警级别的学生名单,并报送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小组。
(二)下达通知
辅导员通知预警学生,告知其预警等级,及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督促,要求预警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参加重考、重修等工作,并填写《人文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
(三)警示谈话
对达到黄色预警级别以上的学生,辅导员要与其进行警示谈话,沟通分析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解决方案和学习计划,并填写《人文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
(四)联系家长
对橙色预警级别以上的学生,除进行警示谈话外,辅导员还应每学期至少一次以电话等形式联系学生家长(必要时要求家长到校),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记录联系情况,填写《人文学院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对家长的反馈意见,要及时整理汇总。
(五)建立档案
应给每个预警学生建立预警管理档案,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每学期末整理归档。学业预警档案包括学生成绩单、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谈话记录、家长谈话记录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 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辅导员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第七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开始试行,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